【资料图】
乐居财经 刘治颖8月15日,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
据悉,该债券品种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为50亿元,发行人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3月14日在上交所受理。
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含置换偿还回售公司债券的自有资金)。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偿还赎回/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拟偿还赎回/回售公司债券明细如下: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16日,公司为隶属于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领域涉及城市基础设施、燃气、垃圾焚烧发电、商业、区域性开发等。发行人已于2023年6月27日完成变更登记,发行人名称由“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987.93万元人民币,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0.11%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9.89%股权。
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8.20亿元、74.88亿元、117.23亿元和30.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20亿元、5.65亿元、8.63亿元和2.34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10.49%、7.54%、7.36%和7.68%。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