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外汇 > 正文

存在欺骗投保人等问题 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被罚款95万元

2023-06-26 03:37:27 来源:大雪财经

日前,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被湖北银保监局合计罚款95万元,经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

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30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笔数共13笔,金额合计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片)

(一)2022年1月至2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二部举办产说会宣传产品惠赢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所用课件以及现场录音中多次出现“保底”“保本付息”“复利”“利息”等与银行存款产品对比的描述;部分课件存在“1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6.2%,20年相当于银行单利8.2%……”等描述。

(二)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三部及其下属阳光支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部中南二部召开产说会,所用课件存在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进行对比、宣传内容与实际保险条款中保障范围及报销医院类别不一致、多次出现“市场唯一”“最长”等表述等问题。

(三)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襄阳中支公司个险业务员王丽通过本人抖音号对外发布短视频宣传“稳赢两全”产品,视频中出现“本金6万,20年本息(单利4.2%)10.44万……增值的48万,折合成‘年单利’,相当于每年4.2%”等表述。

上述“欺骗投保人”的行为,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编制虚假资料-佣金用途不真实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佣金用途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笔数共42笔,金额合计60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以“个人月FYC”“首期津贴”“分公司方案加扣款”等名义编造工资薪酬表,向2名银保渠道部经理发放佣金共计1351.82万元,上述2人通过“卡取”“ATM卡取”等方式取现29笔,累计567.57万元,主要用于外部招待和团康活动。

(二)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向武汉本部业务管理部中南支公司1名代理人发放佣金13笔共34.29万元,资金实际转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汉本部业务管理部中南支公司区经理范璟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其业务经营及家庭消费支出。

上述“编制虚假资料-佣金用途不真实”的行为,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2021年8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营销部拟定费用支出方案,针对内勤员工购买某年金险产品提出方案奖励,内勤员工可指定外勤服务人员提供保单和养老社区入住服务,投保成功后外勤服务人员可获得相应奖励。方案期间该公司7名代理人与8名内勤投保人签署《服务对接函》,上述7名代理人获取方案奖励后将13.68万元方案奖励资金通过佣金账户转账至内勤投保人个人账户。

上述“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的行为,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

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期间,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业务支持部和武汉运营部先后编制10次未真实发生的业务招待和业务宣传事项,提供相关发票报销招待费和宣传费30.0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礼品和购物卡,作为工作激励发放给理赔调查人员,用于渠道维护、提高调查效率。

上述“编制虚假资料-虚列费用”的行为,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情况,涉及营业机构8家,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4月至2021年10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组织发展部租赁武汉保利广场1903-A号房作为金鹤园营销服务部的临时职场。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组织发展部租赁武汉保利广场1903-A号房作为阳光营销服务部的临时职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组织发展部租赁武汉保利广场2103-A号房作为金鹤园营销服务部的临时职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组织发展部租赁武汉保利广场1902-D、1902-I号房作为武湖营销服务部的临时职场。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武胜支公司租赁新世界中心A座24层2408、2409、2410号作为武胜支公司临时职场。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后湖营销服务部租赁新世界中心A座24层2411号作为后湖营销服务部临时职场。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中南支公司租赁帝斯曼国际中心3号楼第15层1、2、3、4号房作为南湖营销服务部新筹团队临时职场。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中南支公司租赁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桥村联投广场商业区一期23栋11层4号房作为江夏营销服务部临时职场。2021年7月7日,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泰合营销服务部租赁阳逻湖滨花园二期2号楼二层作为阳逻营销服务部职场。上述新增营业场所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

上述“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行为,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予以罚款8万元。

内容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标签: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