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医保局就《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续约规则调整项目:
(资料图)
1)对于“老品种”降幅减半。
对于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4年的品种,支付标准在前述计算值基础上减半。(我们理解此处预计应该是降幅减半)
2)对于新增适应症的品种扣除已有降幅。
品种2022 年通过重新谈判或补充协议方式增加适应症的药品,在今年计算续约降幅时,将把上次已发生的降幅扣减。
3)相较之前同等降幅下,年实际支出范围数值提高。
之前方案中“二、规则”下 2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40 亿元从2025年开始相应调增为 3 亿元、15 亿元、30 亿元、60 亿元。
4)转入常规目录规则进一步明确。
谈判进入目录且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8 年的药品(2017 年版目录谈判药品自2018 年起计算,2018 年版目录谈判药品自2019 年起计算,2019 年及以后按目录执行年份计算)进入常规目录。
点评:
从调整规则来看,药品在多个阶段的降幅都将会更小,我们认为本次续约规则的调整从多个方面降幅更加合理温和,利好创新药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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