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1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40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提前预防营业登记证的毁损、丢失、伪造、编造篡改等,韩国食药部规定可以向企业发放电子营业登记证。此前营业登记变更及申报等必须提交营业登记证原件,为了提高营业者的便利性,豁免了提交电子营业登记证的义务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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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网讯 8月21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40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提前预防营业登记证的毁损、丢失、伪造、编造篡改等,韩国食药部规定可以向企业发放电子营业登记证。此前营业登记变更及申报等必须提交营业登记证原件,为了提高营业者的便利性,豁免了提交电子营业登记证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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