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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指定石景山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决定指定石景山区部分道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指定石景山区下列道路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秀池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秀池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秀池西街(广宁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动力街(群明湖北路至五一剧场南路之间路段)、五一剧场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五一剧场南路(群明湖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间路段)、动力东街(秀池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西街(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大街(广宁路至石景山路之间路段)、群明湖南路(群明湖大街至西环厂路之间路段)、西环厂路(群明湖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间路段)、二高炉南路(群明湖大街至北辛安路之间路段)。
二、上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应当取得临时号牌,并在指定道路进行测试;每天0时至9时、17时至24时以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道路施工等情况下,禁止进行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根据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有关规定,符合测试条件的车辆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测试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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