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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程东】大陆商务部网站14日公告对原产于台湾的进口聚碳酸酯(PC)课征反倾销税,引发岛内强烈关注。
商务部的公告称,大陆于2022年11月30日对原产于台湾的进口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目前初步裁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大陆聚碳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大陆《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3年8月15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台湾各公司生产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聚碳酸酯主要用于电子电器、板材/薄膜、汽车、光学、包装、医疗器械、安全防护等领域。台湾“财政部”统计显示,2021年台湾出口至大陆的“初级形状聚碳酸酯”金额约10.6亿美元、重量约32.6万吨,占台湾聚碳酸酯总出口值的75%;2022年出口至大陆约8.3亿美元、重量30.4万吨,占台湾聚碳酸酯总出口值的78.5%。以今年前7个月来说,台湾出口至大陆的聚碳酸酯(初级状态)金额约3.45亿美元、重量15.8万吨,占比73.5%。
台“经济部”官员称,大陆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最终判决预估11月30日出炉,如果认定倾销不成立,就会把保证金交还厂商;如果立案,便不会交还保证金。但若成立而厂商认为大陆调查方式有瑕疵、不公平,才可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诉讼。
台“中央社”14日援引岛内专家的话称,聚碳酸酯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早收清单小项之一,“对岸变相取消红利,恐要注意后续是否波及其他”。台“中华经济研究院”学者颜慧欣称,按照调查期程来看,大陆做法都在相关规范里,尽管时间点有些敏感,恰逢赖清德窜访巴拉圭、“过境”美国。她说,这个品项是ECFA早收列表项目,恐必须注意其他项目会不会也成为对台经济压力。致理科技大学国际贸易系副教授张弘远称,聚碳酸酯关税减让红利现已不再,早收清单保护伞无效了。张弘远认为,商务部认定产于台湾的进口聚碳酸酯倾销成立,这是较为经济方面的考虑,台塑集团、奇美等台湾公司在聚碳酸酯是领导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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