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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林少丽赵丽容记者罗勉报道近日,广东省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为在全省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育儿妇女就业提供指引。《通知》还拓展支持群体,支持对负有照护儿童、失能老人或残疾人义务的其他劳动者,参照“妈妈岗”实行弹性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等地自发形成了“妈妈岗”就业新模式,帮助育儿妇女做到了“带娃”、就业两不误。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广东省人社厅、省妇联在深入基层、企业等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实施的,共四个方面6条措施。《通知》切实回应了育儿妇女就业和用人单位用工的诉求,创新提炼地方实践,积极稳妥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在提升可及性方面,《通知》明确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劳动强度不大、工作环境好的岗位设置为“妈妈岗”。
在提升匹配度方面,《通知》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引导用人单位主动申明“妈妈岗”并在网上公布;要求各地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收集、发布渠道,提供免费场地,举办专场招聘会;支持建立“妈妈岗”余缺调剂联盟,提高“妈妈岗”员工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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