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海西晨报综合
※ 编辑:李梓莹※校对:刘子纯 ※ 值班审核:廖桂金 陈祥旺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8月17日、18日、21日,我市将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售2亿元厦门市政府债券,认购起点为100元,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又可以从银行柜台购买厦门市政府债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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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本次发售的厦门市政府债券为3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债券代码为“2305929”,债券简称为“23厦门债27”。债券发行规模为2亿元,债券面值100元,票面利率将于8月16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募集的资金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
本次柜台销售时间为8月17日、18日、21日的10:00-15:30,起息日为8月22日,上市日为8月24日。厦门市财政局将于每年8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6年8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福建省内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厦门地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认购厦门市政府债券。部分银行还提供了债券质押融资等增值服务,具体认购方式可以提前咨询上述四家承办银行。
“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交易时间可实时进行买卖交易,资金实时到账,交易无手续费,具有安全性高、收益性好、流动性强、投资交易起点低等优势,为个人及中小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资产配置选择。”财政部门相关人士介绍。
投资者持有债券至到期,可获得稳定的利息收益,同时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增值税。但需要提醒的是,债券到期前,交易价格会随行就市发生变化。债券价格高于面值时卖出可获取资本利得,但也可能出现债券价格低于面值的折价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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