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资料图)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多久
一般寻衅滋事罪追诉期是十年,因为寻衅滋事罪的最高法定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少年徒刑
寻衅滋事罪最少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恶劣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纠集别人多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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