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6月26日,瑞昌市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两起案件案情基本相同,原告都是周某某,被告分别是幸某某、卢某某。
2020年8月和2021年4月,被告幸某某、卢某某分别从原告周某某处购买下水道下井机器人,货款均未支付完毕。为此,两被告向原告周某某出具借条,借条中载明了金额、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还款期间到期后,被告幸某某、卢某某一直拖欠货款不支付,原告周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货款和违约金。
受理该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存在可调解的基础,于是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考虑到两被告目前资金紧张,当下还款有些困难,对此法官提出年内分期分批还款的方案,被告表明会积极还款,原告也表示愿意接受此方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