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3-08-27
(相关资料图)
回复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件内容
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商转公政策,来解决当地居民的房贷问题,我市何时开展?哪怕是局限性开展,有条件的运行,让符合政策的人群可申请,局部开展商转公,这样即便是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我们也能看到希望。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3-09-08
回复内容
韩先生,您好!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经与您沟通得知,您于2021年10月申请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现在想办理商转公,减轻还款压力。目前,我市执行的“商转公”政策是根据省厅的相关规定“缴存人在2018年9月30日以前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近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切实满足部分缴存人在2018年9月30日后商转公贷款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原商贷还款压力,向省厅请示放宽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政策,省厅初步同意缴存人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商业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目前相关文件正在制定中,待通知下发后,即可按新政策办理。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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