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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亚太实业(000691):股权转让款支付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_世界简讯

2023-06-26 06:32:40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6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若公司与河北亚诺对继续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事项不能协商一致,公司存在可能引起诉讼或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事项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月 2日与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亚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签订了《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化工”或者“亚诺化工”)51%股权,交易价格为 29,070.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已于 2020年 6月 17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应于 2020年 8月 31日前支付第一期股权交易款 8,721万元,于 2020年 8月 31日前支付第二期股权交易款 5,814万元,于 2021年 1月 4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交易款 5,814万元。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交易款公司已支付。

2023年 4月 2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专字【2023】第 2122号《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确认:临港亚诺在 2020年度、2021年度均完成了当年的业绩承诺,2022年度没有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5,209.06万元,累计完成率 95.06%,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规定,业绩承诺期届满,若亚诺化工 2020年度、2021年度 2022年度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总额达到承诺净利润 16,000.00万元的 90%(含),可视为雒启珂、刘晓民、李真完成业绩承诺,亚诺化工的累计完成率为 95.06%完成了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最终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为交易对价的 30%)8,721万元,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 20%的状态持续达 20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 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公司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应付未付状态持续达 20日的截止日期为 2023年 5月 31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 40日的截止日期为 2023年 6月 20日;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在 2023年 5月 31日完成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023年 5月 31日,公司收到河北亚诺出具的《催告函》,给予公司最后宽限期限至 2023年 6月 22日,要求公司在宽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全部对价款,同时保留根据协议约定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权利。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20,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及其他用途。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借款并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股权转让款的进展情况

2023年 6月 23日,公司收到河北亚诺出具的《关于终止合同的通知函》,河北亚诺告知公司,股权转让款最后宽限期已过,公司未能支付上述款项,因此河北亚诺决定宣告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公司名下的亚诺化工剩余部分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836万元),应无偿向河北亚诺转让,同时如涉及税费缴纳均应由公司承担,此外公司应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河北亚诺支付违约金。

公司自收到上述通知函后积极与河北亚诺进行沟通,目前正在协商继续支付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与河北亚诺对继续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事项不能协商一致,公司存在可能引起诉讼或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6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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