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1时42分许,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皖M03799D),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12时许,现场明火被扑灭。
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火灾造成乘客2人死亡,另有5人局部烫伤,已送医诊治,均无生命危险。事故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第二大项第五条规定,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电动车配备的锂电池均超过限制携带规定。
【资料图】
规定中标明了可以携带的锂电池容量: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100Wh等于多少毫安呢?以一般充电宝3.7V电压为例,100Wh相当于27027mAh左右的容量,因此一般20000mAh的充电宝是符合携带要求的。
此前部分省市公交公司也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携带折叠电动车和大容量电瓶乘车,因为他们配备的锂电池一般都超过限制携带的容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引起火灾,易引爆锂电池。电池内部自燃爆炸,此时用干粉灭火器无法奏效,最好的方法是用水降温,车辆在行驶途中,是无法保证附近有水源地进行灭火。
今年1月1日起,为加强和规范轨道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重庆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开始施行,其中对锂电池的容量也有严格的限制:
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如未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可以按照Wh=V×mAh/1000计算),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新闻链接
8月13日一趟飞往上海的东航航班备降武汉,原因是一位乘客的充电宝,受到挤压后冒烟,为了旅客的安全飞机不得不进行备降。
这些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加强对电子设备和储能设备的安全使用意识至关重要。乘客携带锂电池时应遵循正确的使用和存储方法,购买正规品牌产品,并避免与易燃物或金属物质接触摩擦,防止发生短路引发火灾。
公共交通车辆内部应配备相关的灭火设备,并定期对乘客行李进行检查,防止携带危险品上车,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据第1眼-重庆广电、南京江北新区微信公号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