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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3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甄莹滢)为了义气代替朋友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考试?8月23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杨某代替考试案,法院以代替考试罪一审判处其拘役。代替考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旨在惩治失信背信行为,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秩序。
杨某与康某(另案处理)因工作相识。2023年4月10日,即将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康某请求杨某替考。出于朋友义气,杨某欣然同意。
5月13日至14日,杨某使用康某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前往考点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发现杨某长相与报名考生身份证照片差别明显,提问核查时,杨某露出马脚,被移交至公安机关。6月,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代替考试罪将该案移送至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知道代替考试是违法行为,想着不一定会抓到,存在侥幸心理。”审问中,杨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自愿认罪认罚。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杨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代替考试罪。最终,杨某因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提醒:替考作弊不但践踏了诚信的道德准则,应试者、替考者和介绍人均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考试失败可以重来,一旦误入歧途却无法挽回。切勿因小失大,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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