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国家防总发布《关于启用东淀蓄滞洪区的通知》(国水调〔2023〕3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永定河泛区运用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水调〔2023〕2号),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办经会商,并报请区防指领导同意,决定于2023年8月1日1时将区防洪Ⅲ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区防洪Ⅰ级应急响应。 一、气象组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滚动发布气象信息,根据区防办需要及灾害变化趋势,随时报送气象信息。二、水情组要通报市水务局、流域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水情会商意见;做好破堤或决口等临时水文测报工作;加强相关水利设施的自保;根据区防办需要,随时报送水情信息。
三、调度组要根据当前雨水情、工情以及防御地区的重要程度和超标准洪水调度安排,分析提出综合调度建议;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调度指令落实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四、抢险组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本区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参加本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五、物资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及其他地区物资支援和征集社会物资的接收,并通知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度工作。
六、交通运输组要协调跨区间增援抢险救灾行动所需交通工作、物资的运输。
七、通讯组要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全力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八、信息宣传组要及时向媒体通报水旱灾害处置进展情况。
九、其他工作组、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本辖区全力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全区各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类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天津市西青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8月1日转载请注明来源“天津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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