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小男孩被逼吃粪便”的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事发地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委网信办针对此事发布通报。
通报称,公安机关已立案,对实施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家长对子女严加管教并对被欺凌者及家长赔礼道歉;教育部门已安排心理辅导教师对此次事件的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尽快消除对其心理健康带来的消极负面影响。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
(相关资料图)
目前,我们尚不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仅从网传视频来看,已经足够使人心痛万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3名未成年人对一个男孩做出这么恶劣的行为?又是什么让他们敢于如此嚣张?这些还有待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但是,根据常理推测,双方应该不是偶然相遇,发生矛盾,进而导致视频中的一幕。很有可能,双方早就认识并已产生矛盾,其中3人蓄意侮辱这名小男孩,在准备的过程中没有遇到任何人阻止,最终做出荒唐的行为。
现在,很多网友在气愤之下,呼吁严惩这3名施暴者。但从更长远的眼光来看,还有一个问题可能比事后惩罚更为重要——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此前是否曾有过欺凌行为?为何学校、老师以及家长都没能及时发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直以来,校园欺凌都在某些成年人忽视的隐秘角落发生着。大多数情况下,严重的欺凌事件都是从不起眼的小冲突开始的,或许是言语上的侮辱,或许是肢体上的推搡。但在开始时没有引起老师、父母的重视,一些过激行为没有被及时阻止,久而久之,欺凌行为就会不断升级,欺凌者越来越肆无忌惮,被欺凌者则越来越无助。
事先预防比事后惩罚更重要。对于未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不能简单地定性为“小打小闹”而忽略。必须在欺凌行为尚未酿成严重后果时就引起重视,及时介入干预,通过普法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让欺凌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被欺凌者“撑腰”。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指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只有及时介入干预,才能让被欺凌者敢于向学校以及相关部门求助,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2020年,最高检等9部门建立起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换句话说,保护未成年人,绝不仅仅是家庭或学校的义务,任何人特别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及从业人员,都有保护义务。那么,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是否都履行了这份义务?
对未成年人的欺凌行为,不能等到网络曝光才被“看见”,更不能等到曝光才开始处理。要让欺凌的“火星”在萌芽时就熄灭,而不是在忽视之下酿成“火灾”。
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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