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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及两省一市交通部门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负责同志出席,介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总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媒体提问,请问和以往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比,本次示范区综合交通规划有哪些特点?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晓杰介绍,示范区地跨沪苏浙两省一市,存在对外交通联系效率不高、内部路网连通性不足、交通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此外,示范区低密度空间、组团式城镇、减量化用地等特点,决定了其交通体系构建与传统集中城市化区域存在较大差异性。因此,与一般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相比,本次规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跨域一体、统筹兼顾”。示范区涉及两省一市的省、市、区(县)“三级八方”,规划编制协调难度较大,为了取得“最大公约数”需要付出极大努力。规划中重点聚焦跨区域、骨干型交通设施,统筹形成规划布局方案,有力推动示范区及周边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和运输服务整合。
二是注重“生态优先、水陆并举”。规划从顶层设计到目标指标、规划布局、政策标准都贯彻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理念,注重环淀山湖和主要河道的蓝道系统构建、水上交通线路方案和绿道系统方案设计。
三是注重“存量优化、增量创新”。根据示范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布局,以及规划人口小幅增长、建设用地减量化等规划要求,既要改善路网连通性,又要尽可能利用存量,集约利用通道,提出“有限增量”并适度控制道路红线。此外,还重点研究了适应区域特点的“低运量”“小系统”“微枢纽”等方案。
王晓杰说,基于以上三点考虑,才能使规划真正与示范区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资源禀赋,引领区域交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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