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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通过路口时注意观察,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让你的家人安心。”8月17日下午,宿迁宿豫区陆集街道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潘宝珍在325省道与利民河路交叉口处认真劝导路过的村民,耐心讲解闯红灯、横穿马路、不戴头盔、酒后骑行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提醒村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在开展宣传工作。周伟 摄今年60岁的潘宝珍是一名老党员,退休前曾任陆集街道虎山村村支部书记。“退休后我一直想给村民做点事,而且我对村里人员、道路等情况非常熟悉,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在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时会更容易些。”潘宝珍在接到宿豫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发放的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聘书时说。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管力量建设,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在“两站两员”和“一村一交通辅警”力量基础上,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辖区国省道沿线行政村选聘一批退休党员干部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充分发挥他们政治素质强、人头熟、善于沟通的优势,在村民出行高峰、重要节假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进一步提升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目前,首批聘任的退休党员干部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共有9人,他们奉献余热投身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宣传工作,让村民深刻认识到文明出行的重要性,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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