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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自媒体发布恶意视频的网络侵权案尘埃落定。某科技公司被判赔东风汽车有限公司5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4000元的维权费用。此案引起了公众对于名誉权侵权与商业评价界限问题的热议。(9月4日《南方都市报》)
根据二审民事判决书,该科技公司发布的一系列视频中包含明显贬损和未经核实的负面信息,已超出了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范畴,对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不可忽视的损害。
这次法院支持的巨额赔偿金额,无疑向整个网络传递了法律对于恶意散播不实言论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法律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刻意侵权的自媒体也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科技公司这次所承受的“惨痛代价”也提醒公众,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过度的言论自由可能会带来侵权风险。自媒体有权对企业和产品进行批评,但也要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应该看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对“网络黑子”表现出更强硬、更高调的姿态,通过巨额索赔捍卫自身的法律权益,但最终实际判决均未如预期。此前,包括蔚来、长城、比亚迪在内的许多公司也曾公开起诉涉嫌侵权的自媒体,索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法院不受理、审理遭败诉或获得赔偿只有个位数或两位数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主要是因为名誉权侵权与正常商业评价的边界仍然模糊不清。当下,自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强大,他们在表达意见和批评时往往冒险越过合理的界限。然而,由于涉及到主观判断和评价标准的主观性,严格区分恶意中伤和合理批评,给法院和企业带来了挑战。此外,赔偿数额认定没有明确标准,属于自由裁量范围。企业在维护自身声誉和权益时,需要权衡经营成本和起诉侵权行为的实际效果,是故不会贸然采取行动。
在互联网时代,平衡言论自由和各方利益的关系,成为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法律和监管机构需要在维护言论自由的同时,确保对于恶意中伤和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以保护个人和企业的权益。这亟待进一步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来进行界定和指导。只有在明确的法律框架下,才能实现言论自由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结合,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稳定。
尽管名誉权侵权与正常商业评价的边界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界定,但不代表对侵权行为不追究,任何带有主观判断和定性形容词的使用,都很容易侵犯评判对象的权益。有鉴于此,自媒体从业者也应加强自律,认识到自己的言论和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并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仅要注重信息真实性和客观性,还要充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公众也应该提高对于信息的辨识能力,不盲目相信网络上出现的内容,避免被恶意信息所误导。
总的来说,东风公司诉科技公司侵权案判赔500万元,对发布恶意内容的自媒体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表达意见和批评时应尽量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以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可以预见,随着自媒体影响力的不断增加,对于这类侵权案件的研究也将进一步深入,将促使司法判例的增多和法律框架的完善,使法院对侵权认定及赔偿标准趋向统一,为网络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孔德淇)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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