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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获悉,据国家医保局官网,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申报指南。其中,在申报条件方面。按规则对药品获批和修改适应症的时间要求进行了顺延,2018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或修改适应症的药品可以提出申报。同时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不再单列新冠治疗药品的申报条件,该类药品可通过条件正常申报。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3年6月30日为准。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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