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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首批11个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证前指导”服务清单,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实施,进一步推进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便利许可,快速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首批纳入省“证前指导”服务事项清单的11个高频事项涉及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药品监管、消防等多部门。我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在试点成熟基础上不断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高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提供“证前指导”服务。
“证前指导”服务指在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提交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前,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申请,提供业务咨询、提前查看现场等指导服务。通知明确,对需要准备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要提供材料指导服务;对需要提供布局图、平面图等材料的事项,审批部门要提供审图指导服务;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在经营主体现场布置完毕并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要安排人员提供远程或现场指导服务。
开展“证前指导”服务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省、市、县(市、区)三级市场监管、住建、卫健、药品监管、消防等部门将结合事项职责权限,分级建立协调联络工作机制,选派业务骨干、专家等担任指导服务人员;同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增加“证前指导”服务业务,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指导服务。(记者 彭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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