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7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对上海太和水(605081)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太和水,证券代码605081.SH)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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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于2023年6月25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公司4,721,218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主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华翀基金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2018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涉及诉讼纠纷所致。
上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要求太和水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具体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协议约定或利益安排;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公司IPO申报期间,公司IPO保荐机构是否知晓相关协议安排等问题。
太和水2023年6月2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持有公司25,553,56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6%(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553,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6%);本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1,2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8.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累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1,21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8.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晚间发表文章《太和水业绩、股价双杀激化股东矛盾?第二大股东诉公司实控人提起财产保全》。业绩、股价双杀之下,太和水股东矛盾逐渐显现。太和水6月25日晚披露,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公司400多万股股份遭司法冻结。此次冻结背后,缘于华翀基金的起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履行相关业绩补偿协议。华翀基金于2018年出资1.4亿元投资太和水,但目前持股市值不到1.1亿元。持股浮亏下的华翀基金颇有情绪。就在5月中旬,华翀基金在太和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把上市公司的定增方案给否了。
太和水于2021年2月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95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43.30 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601375)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廖志旭、郭鑫。
太和水募集资金总额为84,564.9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万元。公司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太和水发行费用合计6,753.96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5,237.25万元。
太和水上市首日盘中创下股价高点报62.35元,随后该股一路下跌。2021年6月15日该股股价跌破发行价,截至今日午间收盘,该股股价仍低于发行价。
太和水2022年5月26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8,101,4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101,429元,转增35,145,64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3,247,072股。
太和水2021年营业收入为4.60亿元,同比下降1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94.43万元,同比下降4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54.69万元,同比下降4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亿元,上年同期为2249.81万元。
太和水2022年营业收入为2.05亿元,同比下降55.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上年同期为9094.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5亿元,上年同期为8954.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42.86万元,上年同期为-1.28亿元。
太和水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669.67万元,同比增长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59万元,同比下降7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5.01万元,同比下降65.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20.43万元。
太和水2023年4月5日晚间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饮用水扩产项目、营销渠道与品牌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本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以下为问询函全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3】0756号
关于对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5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公司4,721,218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主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华翀基金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2018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涉及诉讼纠纷所致。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全部期间、全部承诺人、业绩要求、补偿约定、完成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双方纠纷情况、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及是否合规,并进一步核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约定或潜在利益安排。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协议约定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对赌、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若存在相关情况,请补充披露相关约定或安排的具体内容及责任人。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三、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公司IPO申报期间,请公司IPO保荐机构说明是否知晓相关协议安排,协议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虚增业绩风险,以及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结合保荐、督导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自身是否勤勉尽责。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3年6月2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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