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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式”升级:联动终端、应用与分发,退出需家长验证

2023-08-02 21:34:57 来源:南方都市报

8月2日,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意见稿》指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实现联动。未成年人模式应具备自动切换功能,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自动切换到未成年人模式界面;其次,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应提供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满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功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与此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为家长提供对未成年人使用时长、信息服务接收、应用程序下载安装等方面的管理权限,满足家长对未成年人用户的监督、豁免和审核需求。同时,家长可以使用关联账号对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应用程序下载进行审核,豁免或禁止用户下载及安装特定应用程序。

对于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儿童智能手表、早教机等智能终端和智能可穿戴设备在内的移动智能终端,《意见稿》要求,用户可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系统设置等至少3种方式进入未成年人模式。模式入口应在固定位置、便捷易寻,满足家长和未成年人用户一键进入或切换。从未成年人模式退出时,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家长可基于现有移动智能终端认证机制,自行选择密码、指纹、人脸等识别方式进行单一或复合验证。

在防绕过机制上,在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开启未成年人模式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确保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服务功能的图标始终保持在桌面一级页面,不被卸载、冻结和隐藏,进程不被强制结束。

对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意见稿》提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按照相对应的年龄划分提供启蒙教育、通识教育、学科教育、知识科普、生活技能、具有正向引导意义的娱乐性内容和适合本年龄段认知能力的新闻资讯等。

在功能限制上,《意见稿》指出,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利用泛娱乐化功能和内容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同时,网络游戏的防沉迷要求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在社交管理上,《意见稿》指出,应用程序应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社交管理权限,允许关注或屏蔽特定用户,限定特定信息的公开范围。社交类应用程序不应在未成年人模式中为容易产生网络沉迷或使未成年人接触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互联网信息提供外链。除即时通讯工具以外的应用程序,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应关闭陌生人私信功能

对于包括应用商店、应用中心、互联网小程序平台等在内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意见稿》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标注应用程序的推荐年龄,提供适宜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应用程序。同时,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加强未成年人专区建设。

在下载安全上,《意见稿》要求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网络应用程序和服务准入未成年人模式进行审核和处置。比如,明确产品所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显著提示;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为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下载服务,并确保家长可以对未成年人模式下的应用程序下载和安装进行审核或豁免;禁止通过外链下载应用程序,家长审核并豁免的除外。

出品:南都湾财社·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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