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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4日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3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不少于400公里;到2025年底,实现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不少于800公里。
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供水管道和设施、排水管道,包括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
《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在组织普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城市市政供排水管网现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各市县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城市供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应纳入本地区“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居民小区内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应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同步实施。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落实各项政策,抓好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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