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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餐饮“红黑榜”第68期网络订餐单位专题曝光台

2023-08-25 10:24:5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前两个月我们公布了几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典型案例,但是这个月仍有不少网络订餐单位出现未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等违法行为,且本月我们将再次曝光,希望广大网络订餐单位规范经营。


【资料图】

一、余姚市信权小吃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成都冒菜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舜水北路22-4号

这家餐饮店在未安装“阳光厨房”的前提下,擅自上美 团外卖平台经营外卖,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2023年7月26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限期七天内改正。8月3日,该店仍未安装“阳光厨房”而继续在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二、余姚市硕辰餐饮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N多寿司(余姚舜宇4982店)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兴诚路11号

这家餐饮店在未安装“阳光厨房”的前提下,擅自上美 团外卖平台经营外卖,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2023年7月2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在2023年8月4日前改正。2023年8月7日,该店仍未安装“阳光厨房”而继续在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三、余姚市慧平餐饮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蜀湘记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玉立路48-1

这家餐饮店在未安装“阳光厨房”的前提下,擅自上美 团外卖平台经营外卖,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2023年7月2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限期七天内改正。8月6日,该店仍未安装“阳光厨房”而继续在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四、余姚市段段小吃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百花粥.南昌拌粉(余姚店);

地址:余姚市阳明街道丰山前村上下畈1-7号

这家小吃店在未安装“阳光厨房”的前提下,擅自上美 团外卖平台经营外卖,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2023年8月1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立即改正。2023年8月7日,该店仍未安装“阳光厨房”而继续在从事网络订餐经营,依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五、余姚市萱仔小吃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饿了么外卖):瑄仔汉堡茶餐厅(临山店)

地址:余姚市临山镇十字北路8号

这家餐饮店在未安装阳光厨房的前提下,擅自上美 团外卖平台经营外卖,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者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并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2023年8月1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并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书,责令其限期改正。2023年8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核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安装阳光厨房从事网络订餐服务,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200元。

六、余姚市慈奥食堂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慈奥食堂(家常菜、炒菜)

地址:余姚市低塘街道镇南路54号

该餐饮店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经营范围为热食类制售,但在其美 团外卖的店铺上面有“拍黄瓜”、“白斩鸡”等凉菜,已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登记证载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发生变化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未重新办理登记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限期补办登记证,处二百元罚款。”2023年8月18日,执法人员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如下处罚,罚款200元。

七、余姚市雷历餐饮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水城羊肉粉(泗门店);(饿了么):水城羊肉粉

地址:余姚市泗门镇河塍路100-56号

这家餐饮店后厨环境脏乱差,于2023年8月9日被群众举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检查该店的食品卫生情况。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4日上门检查,发现该店后厨环境脏乱差,灶台油污严重,已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小餐饮店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一)食品小作坊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小餐饮店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500元。

八、余姚市杨哥小吃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外卖):沙县小吃(丈一路店)

地址:余姚市丈亭镇丈一路77号

这家餐饮店从业人员在未办有效理健康证明的前提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2023年8月21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300元。

九、余姚市奕伊食品经营部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饿了么外卖):美宜佳便利店

地址:余姚市陆埠镇江南村钟山北路53号

这家便利店新进从业人员在未办有效理健康证明的前提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2023年8月17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300元。

十、余姚市梁弄年俊早餐店

外卖平台店铺名称(美 团、饿了么外卖):上海三鲜馄饨水饺

地址:余姚市梁弄镇镇中路92-2号

这家餐饮店从业人员在未办有效理健康证明的前提下,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2023年8月1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其作如下处罚:限期改正;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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