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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靳昊、张景华 通讯员史嘉浩)14日,北京四中院及门头沟法院、房山法院、通州法院、怀柔法院、平谷法院、密云法院、延庆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标志着北京法院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首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据了解,2019年12月底,北京高院在民事审判一庭加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持续谋划和推动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建立。数据显示,2021年至今,北京法院每年收结环境资源类案件约900件。案发区域集中在河湖库区、远郊山区和山川接壤区等野生动物、林木集中区域。基于北京生态保护持续向好的大环境,涉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数量较少、刑事案件相对较少。
在本次挂牌之前,北京法院已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部分法院还建立了包含执行程序在内的“四合一”审执模式,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日益织密。与此同时,北京法院不断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贯彻预防性司法保护理念,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资源审判经验。
近年来,北京法院不断探索创新裁判和执行方式。一方面,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替代性责任承担方式,采取“建造草坪绿地”“植树建环境保护公益林”“城市公共场所建公益充电桩”等方式,促进区域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的恢复和提升;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代履行、第三方监督、执行回访等执行方式,确保判决执行到位。(靳昊 张景华 本报通讯员 史嘉浩)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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