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消费券、举办购物节、培育本土品牌、放宽临时外摆限制……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8月8日,省政府公布的《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通过实施“兴主体”“拓渠道”“强供给”“惠民生”等6项行动23项措施,2022—2024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行动计划》提出总体目标,通过3年左右努力,进一步优化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实现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商业创新力、竞争力、影响力跃上新水平。
2022—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2022—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47万家以上,其中限额以上企业810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30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销售超过100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达到50家以上。
主要任务
拓渠道
举办网上购物节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
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支持抖音、快手等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数字消费季”系列活动,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的增长点。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名给予奖励。
开展网上购物节活动。开展“神券节”“必吃榜”等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在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云品乐购”专题,实施“七彩云南、乐购好礼”计划。
支持会展经济发展。打造“一展逛遍南亚东南亚”平台。持续建设完善“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实现保税商品展示和完税商品交易,打造集商贸、旅游、文化体验为一体的线上线下双向开放综合服务平台。对各边境州、市举办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特色会展以及到云南省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活动等给予支持。
兴主体
扩大“云南老字号”
在国内市场覆盖面
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统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给予支持。对总量排名靠前且增长较好的现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励。新建、升级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
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引导微商电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办微型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大力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加大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彝绣等民族工艺品品牌、区域公共品牌、文旅IP。推动老字号企业入驻主流电商平台设立“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扩大“云南老字号”在国内市场覆盖面。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网络适销产品和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云南老字号”称号的商贸流通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推动云南过桥米线等特色餐饮走出去,实施滇菜创新工程,提升滇菜品牌化系列化水平。支持餐饮企业升级配套设施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央厨房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建载体
打造消费中心城市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支持昆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州、市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建设涉外消费专区。支持建设边境特色消费城市,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打造“口岸消费特色街区”。推动优化免税店布局,对具备条件的重点口岸,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
积极打造特色商圈。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国际购物、旅游休闲等为主题,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对被商务部门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省级示范步行街的给予资金支持。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大力发展夜游、夜娱、夜品、夜购等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心城市夜间消费占比,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强供给
推广无人便利店等
新零售业态
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鼓励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创新,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景区、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鼓励发展信息消费。
加快发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昆明、德宏、红河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10个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扩量提质,开展“保税展示+免税店+前店后仓+线下自提”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
优环境
允许有条件的广场
周末及节假日临时外摆
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1次许可。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临时外摆。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全省促消费工作。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
惠民生
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发放“彩云”消费券
促进大宗商品消费。以汽车、家电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对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小汽车(含新能源车)给予一定补贴;支持各州、市对居民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
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持续开展“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彩云购物节”。组织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对各州、市组织举办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
保障基本民生消费。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等保供稳价措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突发疫情、地震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