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4月11日电 (刘小红)11日,山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更加精准、专业、安全地开展社区防控,提升城乡社区疫情防控能力,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
《通知》要求,发生疫情地区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统一指挥和社区防控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精准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管理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区域封闭、宣传引导、人员摸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赋码人员管理、环境消毒和监测、垃圾分类清运、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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