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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煜.九峯项目9号楼因在未办理现售备案手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被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2万元。
该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和《淄博市佳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阶次的规定,决定对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贰万元(20000元)人民币罚款。
据了解,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建筑安装、装修工程施工;拆迁服务等,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
公司开发的天煜.九峯项目位于张店区上海路与鲁泰大道交汇处,邻近淄博市妇幼保健医院和齐盛湖公园。公开资料显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万㎡,规划6—31层共12栋住宅楼,均为准现房发售,早一批于2021年9月30日交房。
根据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截至目前,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1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53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9条,涉案总金额772.3万元;开庭公告10条,立案信息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