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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中社10月21日讯,证监会网站今日更新对于国金证券(600109)变更主要股东的两条反馈意见,国金证券须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一是,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股东应当“资产负债和杠杆水平适度”。请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子金控)补充提供2021年末剔除成都银行(601838)股份有限公司后的资产负债率数据。
二是,根据申请材料,交子金控以金融资本运作为核心主业,目前已控股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请交子金控就是否属于《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应当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进行补充说明,并说明是否会对参股证券公司造成影响。
今年4月,国金证券定增发行成功,定增发行股份数量为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17亿元。定增后,成都产控持股比例达9.79%,交子金控持股比例达5.29%。由于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10月10日,国金证券公告称,变更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申请获证监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