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参保群众达83.26万户,投保金额年均达1040.75万元。至此,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已持续续保15年。在基本保费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全州政策性统一保险年年有拓展,参与保险的群众逐年增加。今年,共有23994户参与了额外的商业性农房加保,保额达96.64万元,总保险金额为85118.29万元。
红河州农村居民住房政策性统一保险项目始于2006年,是红河州政府持续15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事项之一。2006年至2014年,基本保费以年度内全州统计局农村户籍户数为依据,按照每户12.5元的标准为全州农村居民统一购买保险,所交保费全部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列支,一定程度化解了灾后民房恢复之困,加快了灾后恢复重建进度,拓展了灾后恢复重建新渠道,确保了倒塌户一年恢复、严重损坏户半年修缮完毕、一般损坏户一个季度可住的工作目标。
自2015年开始,红河州采取“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即每年群众自缴1元,州、县政府承担11.5元),对全州农村居民政策性统保工作实施了变革,居民住房保险资金纳入了州、县两级财政预算,真正实现了惠民政策制度化、保障资金配套化、参保对象自愿化和惠民政策普惠化,有力地促进了民生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对全部因灾或意外事件造成房屋倒塌的赔偿1万元(除地震灾害外),对部分损坏的依协议给予按损理赔。今年1月至9月,全州832户农户房屋受损,获得理赔款137.5万元,应急部门还补助了受损资金16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