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节能管理秩序,挖掘节能潜力,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红河州节能监察支队、蒙自市节能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联合对蒙自矿冶公司进行节能监察。此次监察重点针对铅、锌、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领域能效水平执行情况,用能设备淘汰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能耗在线监测联网数据质量评价报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内审报告,能源管理制度及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一系列的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最后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
蒙自矿冶公司铅、锌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标杆水平,铅冶炼烟气制酸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先进值要求,锌冶炼烟气制酸单位产品能耗达到限定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