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1日,港股上市公司雅迪控股(01585.HK)宣布,于2022年8月19日(交易时段后),买方、卖方及目标公司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收购事项订立该协议。
标的事项买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同意向卖方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的余下30%股权。
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收购事项之代价为人民币1.335亿元,其中人民币1.235亿元须于该协议日期起计四日内以现金支付,而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余额」)则须于2022年12月31日(或其后下一个营业日)或之前以现金支付。倘若于完成日期至2023年1月4日(即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下一个营业日)产生卖方应付目标公司之任何款项或结欠目标公司之或然负债,则买方有权从余额中扣除经双方议定由卖方负责的部分。代价将由公司内部资源拨付。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其于安徽省界首市营运。其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电池极板及电池。
于2022年4月,第二目标公司被目标公司收购。于收购之前,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电池极板及电池,第二目标公司主要从事销售电池极板及电池。于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电池极板及电池之生产部门及销售部门合并。
于收购事项完成前,目标公司由公司间接拥有70%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于公告日期,卖方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卖方自2010年起一直为一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公司。其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及相关产品,以及生产及销售可再生能源铅、可再生能源锂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产品。卖方之产品以通讯及数据传输、智慧储能、绿色交通及可再生能源产业为目标。
雅迪控股表示,公司致力于抓住发展机遇,扩大产能。目标公司目前为公司用于生产冠能系列电动两轮车的石墨烯电池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归属于该等目标公司的雅迪控股采购额合计占雅迪控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采购额约10.2%,令该等目标公司成为公司的最大供应商。预期收购事项将有助于确保公司于电动两轮车生产及开发领域的领先地位,并使公司进一步扩大其供应能力及降低其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