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宋玉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聂怀祥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工作的相关情况,就群众关心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临建发〔2023〕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临沂市就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资料图)
(一)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政策内容:
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提高1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2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限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申请材料及办理要求:
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职工家庭多孩情况的证明材料。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请材料和事项按照《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理。
(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有关政策
在临沂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和还贷提取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严格执行提取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同时,充分利用数据共享信息、部门协查等加大公积金提取核查,严厉惩处住房公积金套取骗提行为,实行黑名单管理。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套取骗提行为(既遂的责令限期退回套取骗提资金),冻结当事人的公积金账户5年,冻结期限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并记载其失信记录,同时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向单位发送违规提取通报45份,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止4月底,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28.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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